1、受理代办项目,填写代办受理表;
2、对企业需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分解,指定代办人员,建立代办档案;
3、督导代办各项行政审批手续,积极联系相关职能部门,督促其按规定时限办结,遇到特殊审批事项移交县“三联办”联席会议或县长办公会议解决;
4、填写督导代办情况记录表,对每一项办理完毕的手续、事项进行登记;
5、企业所有审批手续办理完毕后,填写手续代办移交表,代办员将所有代办档案移交企业委托人;
6、对代办情况进行测评,由企业代表填写督导代办满意度调查表。